专办北京国学研究院注册操作流程
1.申请报告,应载明:(1)成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宗旨和业务范围;(3)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开办资金和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5)承认我会章程,要求我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6)举办单位名称或举办人姓名
2.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其拟定名称的文件
3.住所产权证明或一年以上的使用权证明(研究院和研究中心应有100平方米,研究所应有50平方米
4.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6个月内有效)
5.举办单位和举办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身份证复印件
6.拟任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和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研究院和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学科领域正职称,研究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职称)的简历,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政治面目、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技术资格证明、在学科领域中具有性和代表性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固定住所和联系方式
7.其他主要从业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简介、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研究院和研究中心须拥有4名以上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名,研究所须拥有2名以上具有相关学科领域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名
8.章程草案,凡名称冠以字样的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如自愿在成立后加入省社科联的,需在章程中载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