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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第三方房屋鉴定,公司涵盖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中小学校舍)抗震能力检测、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可靠性鉴定、房屋加层承载力鉴定、扩建及改变使用用途的鉴定、灾后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受损等。公司下设工程实验室、鉴定部、检测部、资料部、行政部、财务部,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及化管理。。
构件尺寸的检测应遵守下列规定:
1、构件尺寸量测的方法可按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其中钢材厚度可用超声波测厚仪、游标卡尺测定。
2、杆件的长厚(细)比应以实测值进行核算,构件截面的宽厚比应按实测值进行核算。
3、钢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尺寸应采用实测值,并应剔除锈蚀等缺陷或缺损以及施工偏差等影响。
4、当有证明,结构构件几何参数实测值与设计值的差值在允许的施工偏差之内时,可按设计值取用。
房屋危险性综合评定原则
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分析,综合判断。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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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房屋检测的主要步骤
1、结构现状初步调查。通过肉眼观察或使用简单的工具确定火灾后结构损伤状况,检查损伤破坏特征,确定火灾影响范围,评定烧灼损伤等级。
2、查阅文件和证据资料。包括查阅火灾报告、原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资料、使用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与实际结构状况核对,确认文件和证据资料的准确性。
3、进行初步检测与校核。包括:了解火灾起因和部位,燃烧(特别是轰、燃)的过程和时间,灭火的方法及手段,查找温度判定证据,初步推断温度分布,判断构件损伤及危险程度。
4、提出初步鉴定结论与建议。明确火灾后建筑结构是否需要全部或部分拆除,对危险区和危险构件,提出安全应急措施。
5、对需要进行详细鉴定的结构构建提出详细鉴定建议和方案。
承接吴中区本地区房屋检测鉴定、厂房安全鉴定、钢结构检测、危房鉴定、客户验厂检测、酒店旅馆房屋安全鉴定、学校幼儿园抗震鉴定等业务,同时还承接广东省各大地区检测鉴定业务,包括泗洪县、靖江市、新北区、港闸区、金湖县、滨湖区、苏州、清江浦区、射阳县、姑苏区、丹阳市、新北区、涟水县、镇江市、邗江、沭阳、句容市、丹徒、高邮市、奉贤区、闵行区、淮阴区、启东市、青浦区、新吴区、吴江区、泉山区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旧楼结构改造鉴定业务等。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
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概念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地震安全性评价简介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址和场址周围的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学科资料的综合评价和分析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址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区域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 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23号,2001年11月15日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的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对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第4.3条规定: 下列工程或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用本标准,需做专门研究,即地震安全性评价:
a)抗震设防要求高于本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要求的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核电站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核设施建设工程;
b)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
c)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
d)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以上各条款规定的建设工程、以及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级人民证府规定的应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各类建设工程,都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规定以外的因建设需要等原因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也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级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划分为以下四级:
a) Ⅰ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和确定性分析、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适用于核电厂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
b) Ⅱ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适用于除Ⅰ级以外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
c) Ⅲ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区域性地震区划和地震小区划。适用于城镇、大型厂矿企业、经济建设开发区、重要生命线工程等;
d) Ⅳ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适用于GB 18306-2001中4.3条b)、c)规定的一般建设工程。
2023年12月16日新消息,据吴中区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中心技术部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