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办理条件及注意事项
培训管理制度体系认证证书 办理手续
再认证程序流程
产品认证证书到期前,若发证机构申请办理持股待涨产品认证证书,权·威认证理应执行再认证审核再决定是否持续产品认证证书。
权·威认证应按照4.2.2条规定构成审查组。依照4.2.3条规定同时结合历年来监督审核状况,制订再认证方案并交审查组执行。审查组按照规定进行再认证审核。
在质量认证体系及发证机构内部的和环境因素无重大变更时,再认证审核可省去环节审批,但审批时间应不得少于按4.2.1条测算人日数字的70%。
对再认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照4.5条规定执行改正和改善对策然后进行认证,认证应在本证书有效期满前完成。
权·威认证参考4.6条规定做出再认证确定。发证机构再次达到验证规定并执行验证附随义务的,向换领产品认证证书。
中断或撤消产品认证证书
权·威认证应制订中止、撤消产品认证证书或变小认证范围的相关规定,从而形成文档变的管理方案。
中止资格证书-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办理条件及注意事项
发证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权·威认证需在核查后5个工作日内停止其产品认证证书。
(1)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或严重不达到验证规定,还有对质量认证体系运作实效性标准的。
(2)不承担、执行验证协议约定义务和责任的。
(3)被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4)被地区验证监督机构发觉管理体系运作存在的问题,必须中止证书。
(5)所持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证实、企业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等证明材料到期无效,重新上传申请的已经被审理但还没有换领的。
(6)积极要求中止的。
(7)别的理应中止产品认证证书的。
产品认证证书中止期不能超过6个月。但归属于7.2.1第(5)项情况的中止期能致有关单位做出批准确定之日。
权·威认证中止产品认证证书的数据,应确立中止的起点日期和中止限期,并申明在中止期内发证机构不予以一切方法应用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入认证信息。
撤消资格证书
发证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权·威认证应在取得有关信息并核查后5个工作日内撤消其产品认证证书。
(1)被注销或撤消诉讼地位证明材料的。
(2)回绝相互配合验证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管理,或者是对相关事项的问询和调研带来了虚假材料或数据的。
(3)发生重大产品和服务等质量安全事故,经稽查监督机构确定是发证机构违反规定所造成的。
(4)有别的比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中止产品认证证书期限己满但造成中止问题未及时解决或改正的(包含所持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证实、企业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等证明材料早已到期无效但申请办理没获准许)。
(6)并没有运作质量认证体系或是已不具有运作要求的。
(7)不按相关规定恰当引入和宣传所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重大危害或不良影响,或是权·威认证已同时要求改正但超出6个月并未改正的。
(8)别的理应撤消产品认证证书的。
撤消产品认证证书后,权-威认证需及时取回撤消的产品认证证书。若没法取回,权-威认证需及时在有关媒体和平台上发布或申明撤销决定。
权-威认证中止或撤消产品认证证书必须在其平台上发布有关信息,与此同时按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认监委。
权-威认证有责任和义务采取相应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