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代理-odi备案代办
根据《企业境外办法》要求,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必须是成立满一年的境内企业,且盈利超过投资金额。但在特殊情况下,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也是可以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但是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的详细说明。但一般来说,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查较为严格,如果资料真实性不明确、资金来源不清楚、资金使用无计划、行业限制或经营方式问题等,很难通过境外投资备案审核,特别是成立没满一年的企业。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申报流程
步:向发改部门及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汇出;
第二步: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框架协议、增资协议、收购协议等)
第三步: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国家或地方发改委),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其中建设类项目有限期2年,其他项目有限期1年。
第四步: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第五步:外管部门登记。银行放,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登记证》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所需的材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深圳公司)较近上一年的财务报表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5、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社区、环境等尽职调查结论)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我们拥有丰富的资源渠道和备案经营,已成功为数千家企业完成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办理,可以为企业提供编制《尽职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协助企业完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准备或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过程中所需的其他各类材料,并根据企业需要,协助企业全程申报,并取得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