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要求
收购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定义
1、融资租赁: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
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提示:注意与经营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
取得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经营租赁的目的仅仅是获得租赁标的物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
2、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
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提示: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
二、一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等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融资租赁公司收购转让的证件
1、拟任融资租赁公司董监高的身份证件
2、拟任出资股东的董事、股东身份证件
3、如需变更企业住所,请提供新的场地证明材料
4、如需变更企业字号,需提供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5、其他各项工商税务变更的签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