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哈萨克斯坦投资或经商的外国法人或公民可根据需要办理三种形式的注册:哈萨克斯坦法人实体、外国公司的分公司、代表处。
外国投资者注册哈萨克斯坦公司企业的主要程序:
1、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管理机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及下属地区机构;
3、法定资本构成条件:在进行国家注册时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5%,但不低于至低法定资本;
4、至顶法定资本:10个“月核算基数”;
5、公司创建文件:公司章程和创建协议;
6、创建者数量:一个或数个;
7、进行国家注册所需的文件:公司章程、创建协议、创建者关于公司法定地址的证明函、国家注册申请、公司经理的税务登记号、注册手续费缴纳收据。
外国法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的文件:经过认证的外国法人创建文件的副本、经过认证的证明创办者外国法人合法身份的工/商登记注册或其他文件、哈 萨克斯坦共和国税/务机关出具的法人已纳、未纳税费或其他应纳费用情况的证明。
外国自然人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补充的文件:外国自然人护Z复印件及经过公证的英语译文的其他能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登尼特分点:香港、马来西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昌、义乌、成都、厦门、泉州、东莞、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