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内外合作各方达成合作意向;
二、境内第一出品方负责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电子政务平台在线填报申请(点击此处链接http://dy.chinasarft.gov.cn/);
(注:合拍及协拍影片,报送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国产转合拍的影片,报送合拍公司)
三、境内第一出品方负责将剧本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第一出品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省级电影主管部门,由该部门出具对剧本的初审意见;第一出品单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电影制片单位及国产转合拍的影片,直接报送合拍公司;
(注:中方第一出品单位须具备合拍资质,即独立或联合出品过两部以上影片,申报时需提交曾出品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四、境内第一出品方负责向合拍公司提交剧本和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 境内外合作各方关于剧本立项的申请报告(原件,须加盖各单位公章)
2. 境内外合作各方的公司简介(包括公司业绩、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
3. 境内外合作各方的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 境内外合作各方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
5. 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提供的影片项目负责人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该项目负责人的联络信息: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6. 境内外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协)拍影片意向书(复印件)
7. 影片编剧、导演、摄影、美工及主要演员的姓名、国别、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简历;主要演员须注明在本片中所饰演的角色(在合拍影片中,外方主要演员比例不得超过主要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协拍片对演员比例没有要求)
8. 编剧允许影片合作方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复印件,须编剧本人签字)
电影剧本立项备案存款证明代办------孔经理:150-1141-7097(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