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EMC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指令介绍
2014/30/EU 是欧盟CE EMC电磁兼容性 (EMC)指令,确保电气和电子设备不会产生或不受电磁干扰的影响。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干扰EMS)问题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如今,所有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得进行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洲市场上销售。
注:CE标志的有效国 - 欧洲经济区EEA(European Economic Area),包括欧盟27国、列支敦士登、冰岛和挪威。
EMC起源
电磁兼容指令(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89/336EEC,简称EMC指令)于1989年首次颁发,其后经92/31/EEC, 93/68/EEC , 2004/108/EC修订,现欧盟执行的EMC*新指令是2014/30/EU。
EMC指令限制设备的电磁辐射,以确保在按预期使用时,此类设备不会干扰无线电和电信以及其他设备。该指令还规定了此类设备对干扰的抗扰性,并力求确保该设备在按预期使用时不受无线电发射的干扰。
该指令的主要目标是规范与EMC有关的设备的兼容性:
1.设备(设备和固定设备)在投放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需要符合EMC要求
2.固定设施需要采用良好的工程实践,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可能会在违规情况下采取措施。
3.军事和国防航空航天测试(整个部分属于军事页面)
标准和说明
IEC 61000-3-2; EN 61000-3-2谐波
IEC 61000-3-3; EN 61000-3-3闪烁
IEC 61000-6-3; EN 61000-6-3
IEC 61000-6-4; EN 61000-6-4通用排放ITE /工业
IEC 61000-4-2; EN 61000-4-2静电放电
IEC 61000-6-3; EN 61000-6-3无线电频率
IEC 61000-4-4; EN 61000-4-4电快速瞬变
IEC 61000-4-5; EN 61000-4-5浪涌
IEC 61000-4-6; EN 61000-4-6进行免疫
IEC 61000-4-8; EN 61000-4-8磁场
EN 61000-6-1; EN 61000-6-2
CISPR 24; EN 55024通用免疫ITE
IEC 61000-4-11; EN 61000-4-11电压骤降/变化
2004/30 / EU取消了主管机构审查和批准家庭分组产品或通用/产品特定标准中需要替代测试程序的产品的要求。
2014年3月29日,欧盟官方期刊公 布了新版本CE认证电磁兼容EMC指令2014/30/EU(替换原有 EMC指令2004/108/EC),新指令旨在确保更为简便的市场准 入以及对消费者生命财产更高水平的保护。
当互连或彼此靠近时,所有电气设备或装置彼此影响,例如电视机,GSM手机,无线电和附近的洗衣机或电力线之间的干扰。电磁兼容性(EMC)的目的是将所有这些副作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EMC指定所有现有和未来的技术和技术,以减少干扰和增强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