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条例》所称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指由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包括全资拥有和控股拥有,且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一
品牌、同一业务性质。在实践中表现为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店中店等多种形式。
2、关联公司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首先,关联公司仅指特许人的母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其次,关联公司的直
营店应从事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作为自己
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1)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关联企业之一应为特许
人);(2)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
购之日起算)。
3、已终止经营的直营店是否可以作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认定特许人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成熟经营模式的标准,如直营店已经终止
经营,将无法准确反映特许人的上述能力,不能实现《条例》规定该条款的根本目的。因此
,已经终止的店铺不能作为特许人申请备案的直营店。
4、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作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直营店是界定特许人是否具备持续指导能力与成熟模式的重要标准,个体工商户的业主
如果与特许人拥有股权的股东一致,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店铺可以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
5、以夫妻、父子、兄妹、朋友等名义开设的店铺能否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
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一种法定共有权,故以特许人控股股东及
其配偶为业主开设的个体工商户,可视作特许人的直营店。由于父子、兄妹、朋友之间不存
在财产共有权,其开设的店铺不能视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6、以酒店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在申请备案时是否需要提交直营店的证明文件?
酒店业因投资额较大,基本没有设立直营店铺,一般以输出管理形式进行特许经营,因
此酒店管理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酒店视为其直营店,但是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特许人与酒
店签署的委托管理等相关合同。同样,以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新兴电子商务和以培训指导
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也一般没有有形的店铺存在,这类特许人申请备案时,一般不要求提
交直营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