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CE检验办理手续及材料,在欧盟国家销售市场“CE”标示属强制证书,无论是欧盟国家里面公司制造的商品,或是其他国家生产制造的商品,要想在欧盟国家销售市场上随意商品流通,就务必贴上“CE”标示,这也是欧盟国家法规对商品提起的一种强制规定。中国家居的国外产销量越来越大,应对参差不齐的商品,国外买家及采购商在选择商品时,会比过去更为慎重,对产品品质规定也更为高。因而,严苛把控产品品质是在诸多竞争者中出类拔萃的重要。
为了更好地标准欧盟国家各会员国对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测试性的管理方法,是欧盟国家各会员国有关电磁兼容测试的政策法规协调一致,89/336/EEC电磁兼容测试命令于1989年5月1日施行,1996年1月1日逐渐强制执行,现行标准的命令为2004/108/EC。
升级的EMC命令的识别码为2014/30/EU,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起效。老旧的的EMC命令2004/108/EC将于2016年4月20日废止。
CE必须递交的材料:
1、公司信息:名字、详细地址、商标logo、企业营业执照;
2、商品信息:名字、型号规格、技术性参数表、原理图、使用说明等;
3、试品等。
CE规范办理手续:
1.公司向我厂明确提出口头上或书面形式的基本申请办理。
2.申请者填好申请表格,将申请表,商品使用手册和技术性文档给予我厂。
3.我厂技术工程师明确检验标准及检测新项目并价格。
4.申请者确定价格,并将试品和相关技术性文档送至我厂试验室。
5.申请者与我厂签署合同协议书,并付款验证花费。
6.我厂试验室开展成品检验及对技术性文档开展审查。
7.我厂试验室向申请者给予商品检测报告或技术性文档(TCF),及其CE合乎证实(COC),及CE标志。
8.申请者签定CE确保自身申明,并在商品上贴附CE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