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
农业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交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想要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2、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3、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5、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6、其他条件。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办理需提交有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承诺书;
3、公司章程;
4、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5、企业组织机构图、厂区平面布局图;
6、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图、装置平立面布置图和工艺说明;
7、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
8、检验仪器购置;
9、产品标准;
10、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
11、环保说明;
12、微生物菌种来源;
13、农业部允许该产品作为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公告。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办理指南
一、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公示
二、申办资料
1、填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提交业务科室初步意见。
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和产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通知书。
4、经营门市、仓储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复印件及1寸彩色照片一张。
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三、收费标准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四、工作时限:14个工作日。
企业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的,核发生产许可证。
而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如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发证机关注销生产许可证。
1、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依法被吊销的。
2、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续展的。
3、企业停产一年以上或依法终止的。
4、企业申请注销的。
5、其他情形。
我们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发展的新环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坚持走科技兴企、质量兴企之路,遵循“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精心打造产品,向新老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