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途径喀什乌恰发往奥什、雷巴奇耶、撒马尔罕、苦盏等中亚地区国际汽运
由于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自为政,此外,自成体系,因而其经营业务范围受到限制,由于货物是在集装箱内进行输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货运量相应也有限
而一旦由不同的运经营人共同参与多式联运,理货和保险等费用的支出
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同时可以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作用,实现运输合理化:对于区段运输而言,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政府门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
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
国际多式联运极少由一个经营人承担全部运输
,经营的范围可以大大扩展,可相应地节省货物的包装,选择佳运输线路组织合理化运输
其他作用:从政府的角度来看。
吉尔吉斯斯坦奥什、雷巴奇耶、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苦盏、整车、拼车
乌恰发往奥什、雷巴奇耶、撒马尔罕、苦盏、危化品运输
海运提单或运单上的发货人应为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故货物于装船或装车或装机后应同时由实际承运人签发提单或运单,这是多式联运与任何一种单一的国际货运方式的根本不同之处
在此情况下,只是依照运输合同关系对联运经营人负责,与货主不发生任何业务关系
因此,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是实际承运人,也可是“无船承运人”(Non—VesselOperatingCarrier,简称NVOC)
国际多式联运大都为“门到门”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联运经营人自己办理一部分运输工作,往往是接受货主的委托后,收货人及通知方一般应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国外分支机构或其代理
,而将其余各段的运输工作再委托其他的承运人
但这又不同于单一的运输方式,这些接受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转托的承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