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1、照明用的灯具,光源(不包括LED片复制片和LED封装);
2、独立控制器。
法规不适用于测试和认证的以下特殊用途产品
1、潜在爆炸性环境中;
2、应急使用;
3、放射性和核医学设施;
4、军事或民防设施、设备、地面车辆、海上设备或飞机内或上;
5、交通工具上的产品(自行车,汽车,轮船,飞机,交通信号等);
6、欧洲相关指令所载的医疗仪器;
7、只用电池供电的产品,或太阳能产品。
关于新旧版指令之间有一些差异,我们就LED灯带产品密切相关的挑出来了解一下。
1. 开关周期测试、启动时间、预热时间测试不要了;
2. 测试样品个数:光源仅需10个;
3. 测试时间大幅减少,耐久测试合并开关测试共计3600小时,其中常亮时间为3000小时(150分钟开,30分钟关,一个循环为180分钟=3小时,共计1200个循环)
4. 能效等级的计算方法改变,等级划分改为从Class A到Class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