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有哪些?

电子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有哪些?

发布商家
深圳讯科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树泽(先生)
职位
业务咨询
手机
13352906691
微信
13352906691
电池指令重金属测试l 电池由于含铅、镉、汞、酸、碱等污染物质,当其任意丢弃在环境中,随着时间推移外层金属的锈蚀,有害物质就会慢慢地从电池中溢出,进入环境,并通过生物链作用,直接或间接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长期蓄积难以排出。
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处置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所以目前,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上各国对电池产品采取的态度除控制有害物质浓度外,主要以回收为主。
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行动起来制定和实施电池有害物质限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及再生利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l 常见管控要求: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及其修订指令2013/65/EU,美国电池法案US Public Law 104-142(HR2024)包装材料重金属测试(欧盟94/62/EC,美国TPCH)l 欧盟包装材料指令94/62/EC第十一款规定的有害重金属含量(铅、镉、汞及六价铬)*大允许极限为100 mg/kg,目的在于保护地下水源和土壤。
实施范围涵盖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
欧盟RoHS指令有害物质测试 -- 2011/65/EU&2015/863/EUl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目前RoHS*新指令2011/65/EU(RoHS 2.0)已于2011年7月1日欧盟官方正式发布,于2011年7月21日 生效。
欧盟各成国应在18个月内,即2013年1月2日前完成本国法律的转化,同时2002/95/EC(RoHS1.0)及其所有修订指令废止。
l 2015年06月0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2015/863/EU指令,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物质加入RoHS2.0指令附件II(即受限物质清单)。
这四种物质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至此,ROHS2.0指令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正式更新为10项。
l 电子电器设备过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医疗设备及监控设备的过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
对于属于电子电气类别的玩具产品,DEHP、BBP、DBP的含量仍需按照REACH法规附录XⅦ的要求进行管控。
l 限量要求:铅≤1000ppm,镉≤100ppm,汞≤1000ppm,六价铬≤1000ppm,多溴二苯≤1000ppm,多溴二苯醚≤1000ppm, DEHP≤1000ppm,BBP≤1000ppm,DBP≤1000ppm DIBP ≤1000ppm。
中国RoHS有害物质测试 -- GB/T 26572-2011l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又称作“中国RoHS”,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
它对投放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和多溴二苯(PBB)、及多溴二苯醚(PBDE)进行限制。
l 中国RoHS重要的支撑标准之一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l 2016年1月6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8部门联合公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32号令),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l 限量要求:铅≤1000ppm,镉≤100ppm,汞≤1000ppm,六价铬≤1000ppm,多溴二苯≤1000ppm,多溴二苯醚≤1000ppm。
美国加州65法案高风险物质(铅、镉、邻苯类物质)测试l 加州65提案(Proposition 65),即《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1986年11月于美国加州颁布施行,旨在保护加州公民及加州饮用水资源免受已知具有致癌、致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同时告知加利福尼亚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的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
加州65管控物质清单由OEHHA出台并每季度更新,首次出版于1987年,*新清单中物质已达900多种。
l 加州65号提案还禁止加州企业故意将大量的上市化学品排放到饮用水中。
一旦某一种化学物质被列入管控清单后,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的执行,在20个月内终止化学物质排放至饮用水源头。
此日期过后,政府或个人执法者,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个人或组织,可对未达标者提起诉讼。
警示要求必须“清晰并合理”,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l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州65法案管控清单本身并未对物质设定限值,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限值可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协议,这些文件中,可能会达成针对某类产品中某些物质的限值要求以及测试方法。
企业在进行加州65管控时,首先应比对已有的此类产品的诉讼案中确定的物质管控要求,然后参考此管控来调查产品中的有害物质挪威POHS《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l PoHS,英文全称为Prohibition on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
中文译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
2007年6月8日,挪威通报WTO,提出“消费性产品中禁用某些危险化学物质”的要求,称其将限制消费品中的18种物质,即PoHS法规。
该PoHS法规于2007年12月15日通过,原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后因许多议题尚未有共识而延期。
l 2011年12月20日,挪威通报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World Trade Organisation Committee on Technical Barriers)拟议限制四种化学物质,分别为铅、五氯苯酚(PCP)、全氟辛酸(PFOA)以及中链氯化石蜡(MCCP)。
本次提议是对2007年规范的修订。
REACH 高度关注物SVHC测试 --(EC) No1907/2006l 欧盟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是《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该法规于2006年12月30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
2008年6月1日REACH主管机构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正式运作。
该法规的实施,严重影响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对欧盟产品出口,尤其是化工、机电、纺织、印染、橡胶、塑胶、玩具、家具等行业的产品。
l REACH的主要内容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
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l REACH法规的责任和义务1.物质/配制品除REACH另有规定外,无论自身还是在一种或多种配制品中数量大于或者等于1吨/年的欧盟境内的物质,任何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提交注册。
2.物品若产品中含有有意释放物质,且该物质年出口量大于1吨,需要进行注册。
若产品中不含有意释放物质,则需要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a 若产品中含有高关注物质(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无需通报和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但是如果进口商或消费者要求,则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b 若产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小于1吨,必须向下游进口商进行告知和相关信息传递,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信息传递通常包括SDS安全数表等;c 若产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d 应消费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该收到请求的45天内,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
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物质限制,即REACH法规附件XVII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工作内容。
l 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
截止2021年7月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署)已正式发布17批SVHC清单,自此,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清单共有209项SVHC。
短链氯化石蜡(SCCP)和 六溴环十二烷(HBCDD)测试l 短链氯化石蜡(SCCP)和 六溴环十二烷(HBCDD)是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简称POPs),是人类合成的化学物质,会持久存在于环境中、透过生物食物链而累积(生物蓄积性),进而对环境及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影响。
欧盟委员会对欧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法规(EC) No 850/2004进行了多次修订,其中,2015年11月4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5/2030,规定物品中的SCCPs的含量不得大于等于0.15%,否则不能投放市场,目前*新修订法规为(EU)2016/293,将六溴环十二烷正式加入附录禁用物质列表。
即HBCDD含量超过100mg/kg的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
目前限制物质清单更新至24种。
另外,SCCP和HBCDD也在REACH法规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中。
邻苯二甲酸酯类测试l 邻苯二甲酸酯是邻苯二甲酸形成的酯的统称,它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还可干扰内分泌系统,被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医用血袋和胶管、乙烯地板和壁纸、清洁剂、润滑油、个人护理用品(如指甲油、头发喷雾剂、香皂和洗发液)等数百种产品中,但对人体的健康有严重的危害。
l 常见邻苯管控法规:1. REACH附件17 第51 & 52条例: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人气
161
发布时间
2023-12-18 04:51
所属行业
检测认证
编号
40836437
我公司的其他供应信息
相关电子产品产品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