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公司疑难注销和公司正常注销的区别?
在上海有很多企业存在疑难注销或者不能注销,有于公司在经营中存在很多法人、股东失联,导致公司不能正常配合工商局的注销流程,公司不用了也注销不了,确实是个疑难的问题。申与城企业专业处理各种疑难注销。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以下这些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什么样的公司属于疑难注销:
1. 非正常户
如果你公司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先要缴纳罚款,先把税务异常处理好才可以办理税务注销。
2. 证照不齐
如果你营业执照丢失了,得先办理遗失登报,才可以办理注销手续。
3. 不能提供记账凭证、账本、报表的
由于注销公司,要做税务清算,必须得提供*近一年的记账凭证、账本、报表,想注销的话,必须先补账。
4. 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未注销的
当然,如果有以前多缴纳税款未退税,或者有欠税未缴纳的,也不能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