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企业经营对外的集中体现,商标也作为企业区分的标志,是企业品牌的重要因素,而企业品牌又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因此商标也是企业的重要的无形资产。就企业商标而言,其本义只是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商品与服务的一种标志。然而,商标与企业联系起来后,作为企业开拓产品市场的先锋,其含义已远远超出作为产品或服务的识别标记本身,而成为产品或服务质量、信誉、知 名度的载体,凝聚了企业投入的大量智慧、心血和投资。企业使用商标,特别是注册商标,它在消费者中建立起本企业产品与本企业之间的特定联系,树立商标形象和企业形象,从而达到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
1. 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法
一种登记形式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另一种注册方法是委托有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该机构。
2.准备材料
准备5个商标图案(颜色标签有指定颜色,5种颜色图案,1种黑白墨水),长度和宽度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案的方向不清楚,箭头标有申请如果是个人申请,必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营业执照副本,业务范围与注册商标相同(2016年5月废止,雇用不再审查营业执照的范围); ,出示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副本;涵盖公司公章的注册申请。
3.开始申请
4.根据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申请
产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中34类为商品,11类为服务项目。申请注册时,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应根据商品和服务分类的分类确定;如果同一申请人对不同类别的商品使用相同的商标,则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注册申请。
5.确定申请日期
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首先采用申请原则,一旦您和其他公司就商标权发生争议,首次申请日期的企业将受到法律保护。因此,确定申请日期非常重要。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为准。
以下是商标评审,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的三个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商标局批准进行初步审查的商标,必须在公布三个月后进行登记,不予登记。该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自注册批准之日起十年内有效。如果有效期届满且您需要继续使用,您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6.颁发证书
如果代理人通过代理人向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书”;如果注册是直接处理的,注册人应在收到“商标注册证明书”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取得证明,并随身携带:商标注册证书的介绍信,证件持有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及当地工商部门印章复印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通知,商标注册人姓名变更应附上。工商部门发布的变更证明。
注意:新的商标申请通常需要大约一年半的时间,从申请到颁发证书。申请受理和正式考试大约需要3个月,实质考试大约需要9个月,而反对期则为3个月。批准了许可证公告约2个月。(如果满足拒绝并且反对的时间将延长)
注册商标材料清单
商标逐渐成为企业的重要标志,越往前发展的企业也越需要商标,商标也只有通过注册这一法定程序才能够获得商标法等法律上的保护,同时商标本身就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01、资质材料及身份认证
(1)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2)国内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3)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 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02、商标注册申请书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以纸质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3)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4)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适用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5)《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03、图样材料
(1)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2)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指定位置。
(3)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该商标图样应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4)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加以文字说明,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
(5)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