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一是出版物零售许可证,二是出版物批发许可证。
总发行:指由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批发 :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 :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 :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办理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3、企业章程;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干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干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
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因各地区的法条依据不同,需要以具体规定为准。
许可证的发证机构
批发:省/自治区/直销市新闻出版局
零售:市/区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