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学和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检测-第三方检验报告-随时可咨询
法规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
第四十八条:消毒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消毒后的物品未达到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发生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丨检测对象及内容
场所空气:
细菌总数,乙型溶血性链球菌;
紫外线灯管:
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
物表(课桌椅、玩具)、教师手部、使用中的消毒剂: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生活饮用水检测:
pH值、浑浊度、色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
丨服务流程
丨我们的服务
5个工作日内现场采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