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经营许可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若经营文物拍卖,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人员:设立拍卖行需有3名拍卖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拍卖师;经营文物拍卖还需要5名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申请单位: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经营场所:在设立拍卖行的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有全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地区不少于150平方米),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二、所需材料
《设立拍卖企业申请表》(含地级以上市审核意见)
公司章程
营业执照
符合《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和注册资本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固定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业主产权证明
拟聘任的拍卖师,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备案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的简历、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办理流程
名称核准
材料确认签字
工商交件
领取执照
地方拍协盖章签字
准备材料确认签字
商务部审批备案
商务部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办结
四、办理周期
名称核准通过后1到一个半月。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部门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在办理过程中,建议您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具体的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