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审批部门:省药监局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医疗,售药,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等经营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在网站、APP、小程序上无偿发布药品相关信息的企业。非经营性信息证风险系数低,客户无特殊需求办理非经营性即可。
企业准备药监局验收所需要的资料,包括:
1)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
2)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3) 《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 《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5) 《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保障网络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 《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8) 《仪器设备汇总表》
9) 《拟开展的基本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材料》
10)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企业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表》
11) 《企业制定的合同文书范本》
12) 《软件评测机构对有关功能模块以及系统安全性的测评报告》
13) 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