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提案目的:保护加州公民以及保护加州饮用水资源免受以知的具有致癌、致生出缺陷或其它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质或释放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该提案要求至少每年一次公布加州已知的可导致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已经有超过1000种的化学物质被公布。
IARC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些物质对动物具有致癌性。根据《加州健康与安全法规》第25249.8(a)条款,《加州劳工法典》第6382(b)(1)条款被纳入了《65号提案》中。该法律规定,经研究机构(IARC)确认具有致癌性的某些物质必须列入《65号提案》的已知致癌物质清单中。因此,OEHHA认为这些化学物质符合《加州劳工法典》列举机制的标准。
从2011年12月1日起,被告零售商不得在加州销售和提供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含铅限值的产品。从2012年12月1日起,被告零售商不得在加州销售和提供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含铅限值的产在和解协议实施15天内,这些被告供应商也同意支付罚款。另外,此协议也允许其他零售商加入此和解协议。
美国CP65认证适合哪些产品,如果产品含有加州65法案物质清单中的有害物质,生产商和经销商必须在产品上张贴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签,否则可能面临诉讼、高额赔偿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