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起,医疗器械制造商必须遵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2017/745而不是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才能获得CE标志批准。因此,医疗器械必须根据MDR进行分类。
示例:矫正眼镜和框架、手动轮椅 认证类型:自我认证/自我声明
示例:个人防护用品、无菌尿袋等。 认证类型:公告机构
示例:听诊器、天平 认证类型:公告机构
示例:手术钳(所有类型的 SS/Tit 手术设备已消毒并由医院重复使用) 认证类型:公告机构
示例:正畸线、手术手套、柳叶刀 认证类型:公告机构
示例:矫形钉和钢板、人工晶状体、婴儿保温箱 认证类型:公告机构
示例: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心血管缝合线、脑刮刀、药物-器械组合产品 认证类型:公告机构
规则 1-4:非侵入性设备 规则 5 – 8:侵入性设备 规则 9 – 13:有源设备 规则 14 – 22:特殊规则
2、一类医疗器械CE认证流程:
3、IVDR 技术文件的要求
按照欧盟IVDR法规规定,其技术文件的结构通常需要包括如下内容。当然对于Class A类器械有部分要求不适用,需要在技术文件中进行识别。
除了上述的技术文件内容之外,IVDR也需要包括上市后监管体系的要求。IVDR器械上市后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详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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