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内容服务资格证申请资格如下所示:
一、申请办理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理应填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所在城市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兽药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三)申请办理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意义所在,及其网址运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网站域名注册证实或是互联网资源权属证明。
(五)所报考网站栏目设定表明(包含栏目名称、具体内容归类、药用价值规范)。
(六)从业国家药品服务项目的专业人员状况。
(七)确保国家药品由来合理合法、真正、安全管控措施、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审理是否的决策,不受理的,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申请者;允许办理的,向申请者传出受理通知书,把审理原材料申报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在5日内做出许可或是不予以核准的确定,不予以核准的,书面说明原因并告知申请者;核准的,向申请者传出准许通知单。
四、获得准许申请者理应按照限定时间自主或是授权委托人到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五、区分的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分成营业性和非营利性两大类。营业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有偿提供国家药品等业务活动。非营利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向上网客户免费给予公开发布、传递性国家药品等业务活动。
六、申请办理给予营业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除理应符合第一项所列情况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商企业注册;
(二)具备专业使用的场地和设施,且技术专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三)具备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含网址安全管理措施、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客户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七、申请办理给予营业性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的,理应按有关规定提交申请,省、自治州、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20日内做出许可或是不予以核准的确定。予以批准的,国家实行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平台上发布;不予以核准的,通知函申请者并说明原因。
八、给予互联网药品数据服务网站必须在醒目位置标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号。
以上就是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内容服务资格证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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