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资质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齐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资质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