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福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公司带音乐网文动漫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或网文等。是指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产品经营需申请的一项行政许可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
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
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则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须由企业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可合法经营相关业务。目前手里有
个带音乐和动漫网文的公司在转让,公司都干净无异常的,需要的可以连续我!!!
一、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企业发展可行性报告;
7.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转让福建科技公司
1.福建XXX科技公司
2.鼓楼区
3.2019年
4.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动漫产品
5.公司干净无异常,带音乐网文及动漫网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