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ODI备案登记之前是需要进行前期情况说明的,本文为大家讲解一下境外投资备案的前期情况说明如怎么写?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参考大纲)
一、可研报告(可提供第三方机构编写的可研)
(一)深圳公司简介(主营业务、近三年运营情况、产品优势、股权结构)
(二)境外公司简介(主营业务、股权结构、近三年运营情况、产品在投资地优势、选择投资地的原因、开展境外投资的必要性和盈利点)
二、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用途(资金为母公司自有资金(账面资金)/银行代款/其他渠道、资金的详细测算和明细)
三、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投资所在地风险及政策分析)
PS:并购境外企业的项目需要提交第三方机构编写的尽职调查(涉及法律、专利技术、投资环境等风险情况,视具体项目而定)。
办理ODI备案有什么要求?
1、境内公司成立满一年
2、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
3、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
办理ODI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境外投资的基本事由;
2、境外投资的主体信息(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证件等文件的复印件、公章);
3、境外企业中英文名称、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信息;
4、投资规模、包含投资总额、中方投资额、外方投资额。
5、中方投资的构成;
6、投资项目情况分析(包括经营内容、规模、产品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等。如属于并购类投资,需包括并购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财务状况以及具体收购方案等);
7、项目意义(包括带动出口、获取技术、获取或建立营销网络、创在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情况);
8、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或计划书(并购类投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