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口退税流程及准备的材料
1、领取纸质核销单,顺序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
2、网上申领核销单,顺序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
3、办理报关手续;
4、进行制止核销单备案,顺序是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择口岸备案;
① 找货代,告诉货代本次出口的目的港、货物的重量、出船时间.货代据此联系船公司,并给出报价.(报价包括:陆运费+海运费+订舱费+THC+文件费+报关费+EBS(出口东南亚)+电放费+保险(FOB形式买家出、CIF形式买家出).
② 将本次出口货物编制托书加盖公章传给货代.
③ 与货代做好装箱及出船时间的确认.
④ 将本次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正本(装箱单、形式发票、已备案的核销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申报要素寄给货代.
⑤ 货代报关.
⑥ 在预定的时间装箱,填装箱单.
⑦ 正常在装箱2--3天后出船.
⑧ 出船后2--3天货代传给公司船公司出的海运提单.
⑨ 报关后40天后货代寄给公司海关报关后的报关资料(核销单、报关单三联、场运收据).
5. 填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至国税局领出口专用发票)
6. 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7.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
8. 进入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进行申报,并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9. 工行出口收汇核销(收汇日期、核销金额)
10. 征免申报(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上进行数据录入,打印两份.外汇局、出口单位各一份)
11.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
12. 外汇局办核销(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电子口岸IC卡).
13. 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14. 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 等国税局电话通知,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
16. 一般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
17. 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