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香港公司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强制清盘注销,另一种是正常的主动注销。
所谓的强制清盘注销,是指没有按时进行年审,罚款不缴纳,收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申辩,这样香港注册署会在2-3年后,自动把这家公司注销掉。
但是,如果真的采用这种方式注销香港公司,就会面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比如说公司董事会在香港政府留下不良记录,被列为黑名单,以后公司董事如去香港发展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如果要注销香港公司,还是应该要走正常的程序,主动办理相关的手续。
一、香港公司注销条件
按照规定,如果要注销香港公司,相关条件如下:
1、由该公司董事和创建成员均同意注销;
2、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上;
3、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4、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