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公司成立满18个月后会下发公司首份税表
2、根据税表下发时间,结合3月31 日及12月31 日 这两个做账日期来做出建议审计的时间节点(审计时间节点一经确认,尽量不要发生改变。
3、如后期因为公司经营需要改变做账节点,在调整账期的那个年度不能超过12个月。
4、每家公司只有一次正常调整账期节点的机会,如超过一次以上的话 ,将极大可能引起税局调查公司账务)
5、如果是有国内子公司或者更多复杂架构的公司账期尽量建议在12月31 日 ,与大陆账务年度保持一致
6、截止今年度(也就是2023年)往前的7年有效追诉期是到2016年,2016年之前的都只能出不发表意见报告,因为税务局规定超过6年追溯期。只能出不发表的。
7、如果公司是在2016年之前的账务需要补做截止到2016年之前的可采用特殊方案,比如前面全部合作一年,或年限更长采取 每3年,每3年的方式做
8、因为香港税局只保存7年审计报告的追溯期,所以记录也就只能查到近期7年内的,所以超过7年的可以合并在一起做,或者三年一做,全部合并在一起做成一个账期,审计报告的风险就会比较高,所以就会优先采用三年合并成一年的这种方案来做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