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全程服务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全程服务东城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全程服务
(二)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参与投资(包括作价出资或作为合作条件),须经其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投入的国有资产进行了评估和确认;
1.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印刷经营管理模式及经验;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名称
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照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