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香港公司来说,先接触到的公证手续,当属以香港公司回内地投资时需要递交的,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香港公司资料合法性公证文件。那什么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呢?通常,内地法律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而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因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