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需要先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应向所在地住建局提交备案申请,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各项业务,为客户提供服务。
一、办理条件: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
2、根据所在地区主管部门要求,至少有1名以上(含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者2名(含2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二、需要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公司章程。
3、产权证明。(居委会盖章)
4、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