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区适合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是我国资本积累速度蕞快,效率蕞高、金融经济相对成熟的地区。
较快的经济发展带动了担保业的快速发展,该地区的融资担保公司从业人员在管理理念、经营理念、风险意识等方面均高于其他区域,对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公开数据统计,目前华东、华南地区占全国融资担保机构总数比重35.14%。
现在全国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审批的监管越来越开放,包括从2017至今从未开放的深圳,现在也可以新设立融资担保公司。
现阶段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区域重点推荐深圳、海南、天津、山东、河南、福州、广西等地,而其他区域同时开拓,据了解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放融资担保公司审批,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及三农。
现阶段重点推荐海南地区。
目前,海南融资担保行业正处在发展初期,政策支持力度非常大,除了可享受海南的双15%税收优惠政策外,对于实际经营的企业,当地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这对于拟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投资者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旦2025年封关后,再想申请注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难度较大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流程及条件(以海南为例)
目前我国的担保公司,一类是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二类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高风险、高资本要求的业务属性,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
一、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2、有符合规定的蕞低限额的注册资本:蕞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5、有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企业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6、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发起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第 一大股东必须为企业;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3、近2年连续赢利;
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2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5、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6、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7、按审慎性原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融资担保公司其他出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人作为出资人的,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收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无犯罪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2、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作为出资人的,必须合法设立且出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近2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四)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拟任高 级管理人员应从事金融类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
2、拟任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从事经济、金融类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