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域无行业名称核准注意事项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无地域无行业名称核准注意事项
(8)《企业联系人登记表》
(9)《指定(委托)书》
(10)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委派书(**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企业时提交)
(11)许可项目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请情况,如餐饮、住宿等)
(12)商务部门批准的文件(**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且合伙企业申请的投资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项目的情况)
无地域无行业名称核准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