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石镇需要的厂房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一、原设计图和竣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历次加固和改造设计图、事故处理报告、竣工验收文件和检查观测记录等;
二、原始施工情况;
三、厂房的使用条件;
四、根据已有资料与实物进行初步核对、检查和分析;
五、填写初步调查表。初步调查表的格式宜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要求;
六、制定详细调查计划。确定必要的实测、试验和分析等的工作大纲。
厂房检测流程
厂房安全鉴定检测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1)详细研究相关文件资料。
2)详细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以及它们在目标使用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变化,必要时测试结构上的作用或作用效应。
3)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详细检测结构存在的缺陷和损伤,包括承重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节点存在的缺陷和损伤。
4)检查或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或变形,当有较大动荷载时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
5)调查和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测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必要时可开挖基础检查,也可补充勘察或进行现场荷载试验。
厂房安全鉴定标准
厂房安全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水平时
这里所说的工业厂房,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为承重结构的单层和多层厂房。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厂房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和今后的维修使用计划,由委托方和鉴定方共同商定。对于鉴定对象的不同鉴定单元,可确定不同的目标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