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FRA(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成立于1973年。是国际化的香料组织。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1966年)美国日用香料香精企业为了日用香料的安全,出资成立了RIFM(Research Institute Fragrance Materials)。后来该组织还吸收世界上跨国公司成为其成员。该组织与IFRA合作制订对日用香料安全评价的程序、办法以及评价计划。该组织内的专家组人员来自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化学家、生物学家、毒理学家等。
2003年3月11日欧盟对化妆品指令作了第7次修改.规定日用香精中26种香料如在化妆品中用量超过某一限量,必须在该化妆品标签上加以标明。此指令从2005年3月11日起生效。为此,有关日用香精制造商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对于如何检测香精中的这些成分十分关心,接下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香料成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评价要求分别对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环境接触信息的数据进行审查。因此,IFRA需要建立审查对象的优先级别,并适用于彻底的安全评估,这是对个别香料成分总使用量的彻底调查。IFRA通常每四年对日用香料香精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球调查。这项调查是通过向所有记录在案的香料香精供应商或生产商提出要求进行的,无论是否其为IFRA成员。
此外,对单个香料成分进行彻底的人类健康安全评估至关重要的是消费者使用水平和接触途径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IFRA与各化妆品公司或行业协会合作确定的,IFRA编制的文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在评估一种物质的使用时,还应考虑到可能的环境命运和影响,包括环境接触途径、可能的降解、代谢及其代谢物/降解物的环境安全性。
在评估香料成分时,应考虑到对皮肤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皮肤刺激和致敏,特别要注意阳光的影响,如果该成分显示出紫外线吸收特性。
全身毒性应考虑到使用的香料成分的数量及其进入人体的可能性。
按照上述方法收集的所有数据都定期提交给RIFM,供专家小组审议。
如果来自上述来源的数据不充分,则必须设计一个测试程序,其中包括RIFM“标准文件”中描述的皮肤、系统和环境端点(见“指导文件”部分)。
由于安全评估的结果,某些香料成分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这些限制在IFRA标准中有所规定。
根据通知,第50次修订的实施时间表如下:
在通知函发出两个月后(即2021年8月30日):第50次修订对新产品开始生效
在通知函发出13个月后(即2022年7月30日):第50次修订对现有产品开始生效
现有产品是指目前在售或已在特定消费品中进行性能评估的化合物。
新产品是指在整个供应链期间信息交换(即IT系统更新、香水公司之间的双边信息交换)完成后发布简报的任何香水混合物。
办理流程:
1.填写指定申请表
2.提供产品的资料
3.签订合同
4.工程师编写完成-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