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目前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业内称为“ICP备案”,对普通企业网站办备案足矣;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业内称该证书为“ICP经营许可证”。对于网站来说,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也是给付费用户相关的保障体系。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的活动,包括利用互联网站向用户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网上广告、制作网页以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等。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与之相对应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目前主要包括各级****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等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进行自我宣传的网站等。这些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取费用,也不利用互联网站直接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需要办理ICP许可证的网站都有以下特点:
1、在线交易特点,就是直接可以在网站上面进行充值服务,消费服务等;
2、利用互联网上面的广告进行收费盈利的网站。
只要网站涉及到以上的2点,必须要在当地的通信管理局办理ICP许可证。
申请ICP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公司股东证件;
(1)股东为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简历加盖公章原件;
(2)股东为企业法人,提供该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5、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原件;
6、与网站运营商签订的合同原件及运营商公司的IDC/ISP资质;
7、域名证书原件;
8、加盖社保机构红章的证明原件;
9、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原件(与社保名单人员一致);
10、办公地址有效期限内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房本)证明原件;
11、通信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