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募基**照注册时高管业绩有何要求?随着新政的施行,私募基**照注册越发困难,特别是高管的要求越发严格。
本文依照实际办理要求及行政规定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私募基**照注册时高管有何要求及业绩要求。
根据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机构高管人员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总经理、副总经理、风控总监、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
没有看错,单独的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并不是协会定义的高管人员。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1. 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期货、金融、法律、会计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2. 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 申请机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会计业务、法律业务、经济金融管理、拟投领域相关产业科研等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2. 负责投资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
在这次的新规清单中,专门新增了高管人员的稳定性,协会对高管人员的在乎程度可见一斑。
业绩方面
业绩一直是申请牌照过程中的关键一步,这里咱们也是证券类和股权类分开说。
那么,投资管理业绩证明文件有哪些?
1. 证券类(1)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提供2年以上可追溯的担任基金经理或投资决策负责人的证券期货产品投资业绩证明材料;(2)单只产品净资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多人共同管理产品规模平均计算;(3)投资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担任基金经理或投资决策负责人的任职起始时间、年度管理净资产规模、年化收益等情况,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签章齐全的基金合同、离任审计报告、净值报告或协会认可的其他材料。
涉及境外投资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小编提醒:
个人证券期货投资、在基金产品中作为投资者(主动管理的FOF除外)、企业自有资金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他人证券期货账户资产、模拟盘等其他无法体现投资能力或不属于证券期货投资的材料,原则上不作为证券类投资业绩证明材料。
2. 股权类 (1)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提供其在曾任职机构主导的至少2起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证明材料;(2)所有项目初始投资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
(3)投资项目证明材料应完整体现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工商确权、项目退出(如有)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签章齐全的尽职调查报告(需原任职机构公章)、投决会决议(原则上需原任职机构公章)、投资标的确权材料、股权转让协议或协会认可的其他材料。
个人股权投资、投向国家禁止或限制性行业的股权投资、投向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行业的股权投资、作为投资者参与的项目投资等其他无法体现投资能力或不属于股权投资的项目材料,原则上不作为股权类投资经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