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航空公司根据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对适用包含但是不限于独立或与机器设备一起运送的属充电式型锂电池的手机、笔记本充电电池、对讲机电池、摄像机电池、遥控车玩具充电电池等商品进行了相应的检查要求,在其中对含锂电池的商品而言检验的需要为《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一部分38.3款(下称UN38.3检测)。
国际海运鉴定报告怎样办理?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送检及常见问题
1、复检试品总数:一般规定固态30~50克;液态:50~70mL。对某些必须增加实验的情形会以此为准送检(如起火实验约1kg,固态氧化物实验约200g,液体金属腐蚀试验约3.5L等),试品外包装上要标出试品名字及复检公司名称。为了能有利于审查,检测机构针对来样加工均需保存,不予以退回(如珍贵或特殊的试品确需退回的请在备注表明)。
2、复检企业须确保所送试品与真实的运输货品相一致,检测机构即可接纳委托检验,若有不符合,所涉及到的检测费用、法律依据以及他不良影响均由顾客自行承担。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表格填写及常见问题
1、货物名称务必填好试品的实际化学物质名字,不能仅填好编号、型号规格或规格型号编码等。
2、充电电池类的商品(或商品含有充电电池)在“货物名称”一栏务必注明充电电池的种类(如:锌锰电池、氢电池、镉充电电池、铅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及电池的型号等必需性能参数。
3、无机颜料(美术绘画用烯类色浆以外)需注明色浆的产品名称或CI通用名称。
4、请属实填好试品的厂家和申请鉴定企业,汇报一旦出示不能做任何的变更。
5、复检企业应尽量给予复检试品的“安全产品特性数据单”(通称“MSDS”)。
6、假如因复检企业没填或填错申请表格里的必填项,所致使的取货时长延迟、报告错误、造成额外费用等均由顾客方担负。
7、针对《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申请表格里的“运输工具”栏一定尽量填好,如未填好,检测机构将一律默认设置为国际空运;如果是国际海运得话一定要尤其标明清晰。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申请办理规定:
1、常用情况下2-3个工作中日可进行,加急的情况下的可在6-24钟头内申办结束。
2、针对有不明确或者有疑惑的数据信息(如大、小白鼠内服毒副作用数据信息LD50、自发热化学物质等),检测机构有权利规定再行检验(即额外实验),所涉及到的花费由复检方担负。详细核心公示资费标准。
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因各种各样运输工具的判定标准不一样,每一份汇报一般只表明一种运输工具判断结论;对于同一试品,也可以与此同时出示多种多样运输工具的汇报。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的有效期限及报告单的重出江湖
检验报告当初合理。在汇报有效期限内,凭原鉴定报告的影印件及申请鉴定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报告编号、取件人并盖上申请鉴定公司公章),可再次出示原评定日期的原件鉴定证书。凡再次出示原件汇报,须确保所运货品务必与第一次检验试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