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COC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是在1975年由国会法案设计的坦桑尼亚国家标准机构,该法案随后在1977年对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有关的坦桑尼亚标准的开发和促进方面进行了修订。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确认文件, 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 PVOC 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 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该程序原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后于2012年2月1日正式强制实施。
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地区和****。 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 通知 坦桑尼亚标准局(TBS) 通知,从2012年8月1日开始所有未获得COC证书的货物,将被处以货值(CIF)15%的罚金,并且需要进行目的港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将被运回出口国,或者被销毁。
办理坦桑尼亚COC,具有周期短价格低等特点
费用:测试费+验货费(测试费根据产品不同,费用不同;验货费FOB*53%+6%税点)
周期:1-2周(资料齐全,不用整改)
坦桑尼亚COC认证(PVOC认证)申请流程
a.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表(RFC)
b.COC国家办公室审核认证申请表/认证文件
c.COC国家办公室委派指定检验员执行现场检验
d.执行大货抽样测试
e.COC国家办公室签发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以上仅仅是简要流程,如需了解申请细节,请详细咨询我机构工作人员。
管制产品清单:
1)玩具和体育用品
2)电器和电子设备
3)汽车
4)化工产品
5)机械材料及燃气具
6)纸张和文具
7)家具木材和金属制品
8)安全(个人防护设备)
9)粮食及粮食制品
10)使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