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ODI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所有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全称为中华人民境外投资备案。通俗一点的讲,对外投资备案就是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
境外投资备案ODI涉及三个部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外汇局。国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商务部和省发改委办理ODI备案程序。商务部负责企业境外投资事项的全面审批,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证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企业境外投资行业的流动,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之后,外国管理局负责监督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口的相关程序。备案手续完成后。
新加坡ODI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所有材料:
1、境内公司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4、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翻译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6、出资商业计划书或者市场调查等等、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梗概、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梗概(请提供梗概,具体由我司操作)
7、境内、外产品简述,获奖荣誉或资质证书等,并附图片
8、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抬头:致北京市商务局/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若为并购需要出具并购相关合同、协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对账单;出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