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九大类业务:
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国际转口贸易
商务部定义的转口贸易是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即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的交易。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基于历史、政治、经济或者区位因素,该地实施优惠政策,降低中转费用,逐渐发展为货物集散中心,形成如新加坡、中国香港、伦敦等为中转地的国际**转口贸易港。但近年来,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加工区)、保税仓库等也成为转口贸易的主要中转地。例如,我国国内企业将货物出口至综合保税区内,卖给A国贸易商,A国贸易商又将货物卖给B国贸易商,而此时货物未发生物理位移,仅是产权发生转移,这也是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如果有已经出口到其他国家的货物,因为质量原因需要维修处理的,可根据货值成本各方面考量,可参考进保税区做国际维修,前提是产品必须MADE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