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公司变更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重庆公司名称变更需要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的公司预选名称。
5.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全部重新刻章)。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