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的条件
境外投资备案(ODI)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全称为中华人民境外投资备案。通俗一点的讲,对外投资备案就是我们国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
境外投资备案ODI涉及三个部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外汇局。首先,国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商务部和省发改委办理ODI备案程序。商务部负责企业境外投资事项的全面审批,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证书。其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企业境外投资行业的流动,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之后,外国管理局负责监督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口的相关程序。备案手续完成后。
新加坡ODI备案(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的条件:
1.办理对外投资备案需要申办公司成立满一年,要有实际经营,有盈利;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半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2.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同时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私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的,较难通过审查。
4.境内主体行业与境外公司行业不能是房地产、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金融类、赌博业、色情业、国家的核心技术和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