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体系列电池在下列情况下需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或补充电:
电池系统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先对电池组进行补充电;
电池搁置停用时间超出六个月;
电池长期处于浮充状态;未进行过 40%c20 以上容量的放电,应定期对电池进行均
衡充电,均衡充电周期为 6 个月--1 年。
均衡充电/补充电的方法如下:
均衡充电电压 2.35v/单体(25℃)、限流 0.15c10(a)、充电时间 8--12 小时(可间
隔进行)。
充电电压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调整,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具体见下表。
均衡充电后,对于浮充电压仍低于 2.18v/单体的落后电池,应进行 0.1c10(a)放电 4-6h、以 0.15c1
充电电压应根据环境温度进行调整,温度补偿系数±3.5mv/℃/单体。
将电池放在远离能打造生火花设备的处所,不然火花兴许会惹起电池冒烟或破碎。
固定型蓄电池:首要用于通信、发电厂、共计机琐屑作为顾惜、被动牵制的备用电源;
0(a)限流、2.37v/单体恒压均衡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