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849-2016商超报告是中国标准化管理会发布的关于细木工板商超报告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细木工板商超报告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细木工板商超报告的编制和发布,旨在保证细木工板商超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细木工板产品。
具体内容包括:
1. 报告的基本要求:包括报告的名称、编制单位、报告编号等基本信息的要求。
2. 报告的技术要求:包括细木工板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指标的要求。
3. 报告的检测方法:详细描述了细木工板商超报告中各项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4. 报告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规定了细木工板商超报告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细木工板是一种由木材刨花或木屑经过热压而成的板材,常用于家具、建筑装饰等领域。
GB/T 5849-2016商超报告标准的发布,有助于规范细木工板商超报告的编制和发布,提高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信任度。
根据GB/T 9846-2015标准,普通胶合板是一种由木材薄片经过旋切或刨切制成的,然后经过胶合剂粘合在一起的板材。
该标准规定了普通胶合板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普通胶合板的分类主要根据胶合板的用途和外观质量进行划分。
根据用途,普通胶合板分为室内用胶合板和室外用胶合板。
根据外观质量,普通胶合板分为三个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该标准对普通胶合板的物理性能、力学性能、胶合性能、尺寸稳定性、表面质量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要求。
例如,物理性能包括板材的密度、吸水率、膨胀率等;力学性能包括板材的弯曲强度、弯曲弹性模量等;胶合性能包括板材的剥离强度、剪切强度等。
该标准还对普通胶合板的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板材的密度测定、吸水率测定、膨胀率测定等。
同时,还对普通胶合板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商超报告中可能包含普通胶合板的质量检验报告,报告中会详细列出普通胶合板的各项物理性能、力学性能、胶合性能等指标的测试结果,以及是否符合GB/T 9846-2015标准的要求。
商超报告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普通胶合板的质量符合标准,保证消费者购买到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根据GB/T 11718-2021标准,商超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 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中密度纤维板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技术要求:根据标准规定,商超报告应包含中密度纤维板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
3. 检测结果:商超报告应详细列出中密度纤维板经过相关检测项目的测试结果,包括板材的密度、弯曲强度、吸水率、膨胀率、甲醛释放量等。
4. 检测方法:商超报告应说明中密度纤维板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依据,包括测试仪器、测试条件等。
5. 检测机构信息:商超报告应注明进行检测的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和准确性。
商超报告是中密度纤维板的重要参考依据,消费者可以通过商超报告了解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以便做出购买决策。
根据GB 18583-2008标准,木家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如下:
1. 甲醛:甲醛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
根据GB 18583-2008标准,木家具中甲醛的释放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 实木家具:不得超过每升1.5毫克
- 人造板家具:不得超过每升9毫克
2. 苯:苯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害。
根据GB 18583-2008标准,木家具中苯的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 实木家具:不得超过每升0.005毫克
- 人造板家具:不得超过每升0.02毫克
3. 重金属:重金属如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害。
根据GB 18583-2008标准,木家具中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 铅:不得超过每升90毫克
- 镉:不得超过每升0.5毫克
商超报告应包含以上有害物质的检测结果,并确保所售木家具的含量符合GB 18583-2008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