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过高,需要实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办

公司注册资金过高,需要实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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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注册资金过高的企业建议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如下:1、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地修改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额。2、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债务清偿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5、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直接涉及股东的股权利益,同时注册本的减少也意味着公司责任财产范围的缩小,在实质减资时,甚至还直接导致资产流出公司,直接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根据资本维持原则,注册资本金减少一般不被允许,虽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减资行为采取认可态度,但都规定了较严格的减资程序,同时规定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违反法定程序的减资,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诉讼确认减资行为无效或者撤销公司减资决议;公司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减资的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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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19 04:25
所属行业
公司转让
编号
4099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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