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注册资本限期实缴制度的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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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面对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限期实缴制度做出的调整,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进行合理调整。对此,结合新《公司法》第266条,笔者将公司分为2024年7月1日后注册的有限公司;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新法实施之前已成立的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存量公司,并分别提出应对建议:

1.2024年7月1日后注册的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操作执行,设置合理的出资额,并将出资期限设定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之内。

2.准备在2024年7月1日之前设立的新企业,目前办理登记适用的仍然是现行公司法。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建议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审慎确定出资期限和出资额,尽可能的参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设立,设置合理的认缴出资额,并将出资期限设定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之内,以避免后续不必要的再次调整。

3.对于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1)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则无需调整;(2)如果出资期限超过五年,首先自查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限,自行判断是否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如果属于“明显异常”,应逐步进行规范调整;(3)虽然出资期限超过五年,若自查认为并不构成“明显异常”的,即属于正常的商业计划安排范畴内的,暂无需进行调整,可视后续出台的具体规定再作安排。

当然,无论企业通过自查认为“明显异常”的,还是希望未雨绸缪早作安排的,都可以考虑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修改公司章程,在缩短出资期限的同时降低注册资本。严格按照现行公司法关于减资的程序规定,通过合法的减资程序较少公司注册资本。

(2)注销公司。2023年12月29日,新《公司法》颁布当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新修订的2023版《企业注销指引》,对于企业退出市场程序、注销、清算等做出了规定。如果企业认为公司没有存续必要,或者调整难度过大,则可根据《企业注销指引》,进行清算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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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8 10:14
所属行业
工商代办
编号
410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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