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制造船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储罐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气瓶的企业热电厂低真空循环水供热是指在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将凝汽机组或抽凝机组的凝汽器真空度降低,利用排汽加热循环冷却水直接供热或作为一级加热器热源的一种供热方式。2001年,国内制造船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储罐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气瓶的企业发布的《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科技规定》第1.6.7条规定:“在有条件的地区,在采暖期间可考虑抽凝机组低真空运行,循环水供热采暖的方案,在非采暖期恢复常规运行”。由于采用循环水供热可以提高汽轮机组的热效率,能够得到较好的节能效果。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我国北方一些电厂陆续将部分装机容小于或等于50MW的汽轮机采用此方式,实践表明,该技术可靠,机组运行稳定,节能效果明显。
5.2.6 通过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用户热力站设置新型吸收式换热机组,国内制造船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储罐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气瓶的企业将一次网供回水温度由传统的130/70℃变为130/20℃,这样一次网供回水温差就由60℃升高到110℃,相同的管网输送能力可提高80%;同时,20℃的一次网回水返厂后,由于水温较低,辅以电厂设置的余热回收专用热泵机组,就可以完全回收凝汽器内30℃左右的低温汽轮机排汽余热。已经有案例表明:当应用于目前国内主流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200MW~300MW机组),可以在不增加总的燃煤量和不减少发电量的前提下,使目前的热电联产热源增加产热量30%~50%,城市热力管网主干管的输送能力提高70%~80%。国内制造船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储罐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气瓶的企业锅炉房应设置燃料计量装置。燃煤锅炉应实现整车过磅计量,同时宜设置皮带计量、分炉计量,应满足场前、带前、炉前三级计量;燃气(油)锅炉的燃气(油)量应安装连续计量装置,并应实现分炉计量。
5.3.2 燃煤锅炉房有三台以上锅炉或单台锅炉容量大于或等于7MW(或10t/h)、燃气(油)锅炉房有两台以上锅炉同时运行时,国内制造船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储罐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气瓶的企业应设置锅炉房集中监控系统,宜由不间断电源供电,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3.3 链条炉排的燃煤锅炉宜采用分层、分行给煤燃烧技术。
5.3.4 燃气(油)锅炉房应根据供热系统的调节模式、锅炉燃烧控制方式采用气候补偿系统,国内制造船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储罐的企业,国内制造船用气瓶的企业气候补偿系统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