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立方双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全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表中的相邻厂矿企业是指除石油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企业、天然气液化工厂以外的企业。
2 至相邻厂矿企业的间距是指至相邻厂矿企业的围墙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
3 表中储罐的防火间距起算点:单容罐从防火堤外壁算起,双容罐、全容罐、膜式罐从外罐外壁算起。
4 当相邻设施对天然气液化工厂的防火间距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0立方双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全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天然气液化工厂内的丙类工艺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甲、乙类工艺装置防火间距的75%。
6 地区地面输油管道、输气管道的防火间距,可按地区埋地输油管道、输气管道的规定增加50%。
7 地下罐按照表中单容罐的规定减少50%执行。
8 全厂性或区域性重要设施(外侧设备外缘或建筑物的外轴线)与厂外输油(气)管线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的有关规定执行。
20立方双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全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天然气液化工厂外人或设备允许的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火炬排放不同辐射热强度范围的安全布置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 50984的有关规定。
4.0.9 天然气液化工厂与石油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企业相邻建设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0.9的规定。2 全厂性重要设施系指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如中央控制室、总变电所、自备电站、化验室、消防泵房(站)、厂办公大楼、职工宿舍等。
20立方双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全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与明火地点防火间距的50%,且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 火炬的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5 与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的规定减少10m执行(火炬除外)。
6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有关标准。
4.0.10 天然气液化工厂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洪、20立方双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全防液氨储罐设备厂家,20立方双层液氨储罐设备厂家排涝措施。